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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加强公安民警自身安全防护的几点建议

2017-12-14 雨辰 徐雪芬律师


20171210日,微信圈里再次传来令人震惊的消息:河北省衡水市刑警常群勇同志在执行抓捕任务时倒在了杀人犯的尖刀下,年仅30岁噩耗传开,全国各地的警察都不约而同的在朋友群、工作群中转发这则消息。

一时间,大伙儿纷纷争论起民警如何提高自身安全防护的问题,众说纷纭,但其核心主要围绕着“加强防护装备、加大训练力度、提高民警待遇、强化责任制度”这四个方面。下面,我就此提点个人建议。


一、加强防护装备配备


近几年,由于安保形势的加强,各地公安机关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防护装备的采购和配备。有不少单位都给下面各级(派出)所(刑警)队配发了一定数量的防刺防弹服、头盔、盾牌、抓捕器等装备。但这些装备在数量、材质等方面都存在先天不足,特别是防刺防弹服,存在着“重、厚、硬”的缺陷,严重影响民警的身体灵活性,尤其不适合派出所、刑警队实施便衣抓捕的特殊要求。加之公用装备往往要求集中保管的原因,于是在遭遇突发警情时,民警往往来不及领取就急匆匆出门执行任务、造成“有什么抓什么、没东西就空手”的尴尬局面。

在此局面下,一些基层民警及教官纷纷自掏腰包,自行购买一些单警装备及防护用品。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装备不足的问题,但是却存在着“影响单位声誉、警容不整齐”等问题;而且由于部分装备价格高昂,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警的自购。如英国的PPSS防割T恤,具有“轻、薄、软”的优点,但是其价格高达2000多元人民币,使很多急需隐蔽式防刺服的民警望而却步。


因此,个人建议修改《全国公安被装管理系统》和《全国被装采购系统》。目前该系统中只有警服、警帽、制式皮鞋、服饰等采购项目,所列物品大多只适用于机关民警。对于一线执勤民警来说,其中大部分通过该系统添置的衣服平时很少用得上,大多数时间它们只是挂在衣柜里蒙尘,属于闲置衣物。


如果能够修改该系统的购置目录,将一线民警急需的作战靴、03式作训鞋、防刺服、防弹衣、头盔、单警装备等装备列入采购名录,或将部分资金发放到民警个人手中让民警可以自由采购自己所急需的安全防护装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必将极大提高民警的自身防护能力。

       

      二、加大训练考核力度


2013年昆明事件之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警务教官。但是由于地域、警力、资金等各方面原因,各地公安机关的训练还是存在一定程度的良莠不齐和重形式、轻效果的现象。


因此,我建议:


1、严格落实岗位培训制度、强化民警岗位培训。要以制度的形式保证每名民警每年不低于二周、每名辅警每年不低于一周的封闭式训练,强化“防护技能、法律知识、徒手控制、警械使用、武器操作”的训练,做到“培训年年搞、技能人人会”,并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考核成绩纳入民警(辅警)年度考核内容,不达标者年终考核不合格;


2、建议加强单位考核机制,将春训秋考中的抽查变为普查,将过去的“各单位自行抽调人员集中培训应对考核”变为“单位组织、上级监督、人人培训、各个过关”的考核制度,并将民警个人考核成绩与个人年终考核成绩挂钩、与单位整体排名挂钩、与单位领导考核挂钩。


三、提高一线民警待遇


1、修改各单位考核标准和奖励机制,提高一线执勤民警的福利待遇和政治待遇,对于那些警务技能出色、综合素质较高的民警,可以在奖金、职务上予以倾斜,改变过去“干好干坏一个样”、“多干多出事、少干少出事”的落后思想,让民警在工作上“有甜头、有盼头”,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积极主动的学习警务技能、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从而提高个人综合防护能力。


2、50 32258 50 16194 0 0 5265 0 0:00:06 0:00:03 0:00:03 5266n>提高警务实战教官的福利待遇和政治待遇。目前我省大多数警务实战教官都是由各单位的基层民警或所、队长兼职负责。这些同志在完成本单位、本职工作的同时,以忘我和大无畏的精神、无怨无悔的投入到警务实战训练工作中,付出了大量的资金、精力和汗水,有些同志甚至为此流血、负伤、致残。但是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顾此则失彼。他们在培训工作中取得卓越成效的同时,却因为在本单位上班时间的减少而受到单位领导的冷遇甚至打压,得不到应有的提拔。


因此,本人强烈建议,省厅在提高民警待遇之前,首先要提高教官的福利待遇和政治待遇,让教官真正的成为“官”。让他们在警务教学中“有底气”、“有干劲”,即有精力去搞学术、有资金搞装备、有权力搞训练。要彻底改变过去教官“在外单位是老婆婆、在本单位却是小媳妇”的落后局面,要让教官们有建议权、有监督权、有考核权,要让这些教官能在本单位发挥出自己的才华,做到以点带面、充分调动起一线民警的学习兴趣,促进更多的人投入警务训练中来。


四、强化领导责任制度


2006年公安部出台了《公安民警单警装备配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至今已经11年多了。各地公安机关仍然存在不严格执行《标准》规定的情况,没有给每一名民警配齐单警装备。有的单位是已配发但不下发到民警个人而是由单位统一保管;有的单位是民警在工作中发生遗失、损毁却没有得到及时更新。


从目前各地反馈的情况看,很多一线民警在出警时根本就没有单警装备可用,在执勤执法、控制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时只能赤手空拳,从而在遭遇暴力抗法或袭击时根本无法有效保护自己,让流血、牺牲成为一种习惯;让流血、牺牲成为一种必然。

     在押嫌疑人死了、看守民警渎职,辖区失火烧死人了、派出所民警渎职,交通事故死人了、交警渎职……自己的下属警察被抓了、累死了、牺牲了,领导就没有责任了?!

   

   因此我建议:


1、严格落实《公安民警单警装备配备标准》。建议将民警佩戴单警装备与否列入单位日常考核内容。本单位领导发现民警执勤时未佩戴单警装备的,单位领导给民警诫勉谈话;上级领导发现某单位民警执勤时未佩戴单警装备的,给予相关单位领导诫勉谈话;诫勉谈话超过三次的,该单位领导年终考核不合格;


2、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议将民警伤亡情况列入单位领导考核内容,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今后如若再发生因缺乏应有的防护装备而导致民警发生伤亡的案例,严格追究当地公安机关一把手的领导责任;民警受伤的诫勉谈话或行政处分;民警牺牲的移交纪检部门甚至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巍巍烈士陵、一日一新坟。公安民警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国家安全的同时,自身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他们付出的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国家的祥和!他们不用多,他们只需要国家和社会可以以更安全的执法方式保护他们保卫国家、保护人民的能力。

应当说,每一名公安民警都是这个国家、这个社会的宝贵资源和财富,每一名战友的离去都让我们感到痛彻心扉。只有彻底改变当前的管理机制,让每一名民警感受到国家、组织的关爱,才能让这只队伍重新焕发出活力,让这只负重前行的队伍不再流血、不再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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